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的精神,加大家庭服务行业的培训工作力度,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素质,促进家庭服务岗位培训专业化,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和中国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的支持下,现面向全国招收母婴护理师岗位能力培训班学员。
主办单位: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国际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支持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西部高级职业培训学院
承办单位:华夏中青家政连锁管理总部
一、培训内容
1、母乳喂养指导; 2、乳房护理及乳腺炎预防; 3、乳头皲裂的预防和护理;
4、产妇个人卫生指导; 5、产妇侧切及手术伤口的清洁;6、产妇休养环境清洁;
7、人工喂养指导; 8、溢奶处理; 9、眼部护理;
10、臀部护理; 11、脐部护理; 12、新生儿洗澡;
13、新生儿抚触; 14、产后抑郁疏导; 15、形体恢复指导;
16、新生儿被动操; 17、新生儿五项行为训练; 18、新生儿用品的清理与消毒;
19、新生儿生理性黄疸处理;20、月子餐制作; 21、婴幼儿心理发展特点;
22、婴幼儿认知能力培养; 23、婴幼儿语言能力培养; 24、婴幼儿社交能力培养;
25、尿布疹预防与护理; 26、烫伤防范与紧急处理; 27、呛奶防范与紧急处理;
28、窒息防范与紧急处理; 29、湿疹预防与护理; 30、鹅口疮预防与护理;
31、消化不良的预防; 32、脐炎的预防与护理;
33、呼吸道感染预防与护理;34、脓疱疮预防与护理
二、招生对象
1、女性;
2、年龄在25~40岁之间;
3、五官端正;
4、学历为初中以上;
5、身高1.55以上;
6、普通话基本标准;
7、体检合格(持当年健康证);
8、从事家政工作1年以上,基本掌握烹饪、家居清洁等家政技能。
三、报名事项
1、提交近期免冠彩色2寸蓝底照片4张;
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张(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
3、提交个人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
四、培训时间:
5天,10课时/天,共计50课时
五、收费标准
2800元/人(含课程费、证书费、资料费)食、宿费自理;